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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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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包括屋面工程、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刚性防水、变形缝及其他防水工程等项目。 4.1.2 瓦及型材屋面、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刚性防水、变形缝盖板、止水带等子目按常用材料编制,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的类型、消耗量及单价,其他不变。 4.1.3 瓦及型材屋面工程子目的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西班牙瓦、琉璃瓦屋面子目未包括脊瓦、檐口线等,西班牙脊瓦、琉璃脊瓦和瓦檐口线应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2 玻纤胎沥青瓦铺设坡度小于或等于25°时,按平铺子目执行;铺设坡度大于25°时,应按斜铺子目执行。 3 钢板、阳光板屋面子目按平面矩形编制,如设计为异型时,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 4 膜结构屋面材料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的类型、消耗量及单价;其钢支柱、锚固支座混凝土基础等应另按相应子目计算。 5 若实际工程中只需安装屋面钢板,不需制作安装钢檩条时,应去掉子目中“钢檩条”材料,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6。 4.1.4 卷材防水工程子目的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防水子目均按平面编制,直形立面防水卷材应按相应卷材防水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5,弧形立面卷材防水应按相应卷材防水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2 如设计采用防水卷材厚度超过3mm时,应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 卷材防水子目中已包含了接缝、收头等人工费和材料消耗量,不另行计算;卷材防水附加层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另行计算,执行相应防水卷材子目,其中,卷材材料按损耗率15%调整消耗量,人工费乘以系数1.43。 4.1.5 涂膜防水子目按平面、立面设置,实际立面为弧形时,应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8。 4.1.6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子目按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成品编制,若与实际不同时,应按实际的材料品种调整相应的消耗量和单价。 4.1.7 刚性防水子目未考虑钢筋网铺设,如设计要求,应另按本标准“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4.1.8 变形缝子目的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章嵌缝子目分别按建筑油膏和聚氨酯密封膏等密封材料嵌缝和泡沫塑料填缝编制,如需同时嵌填两种材料,分别按相应子目执行。建筑油膏、聚氨酯密封膏嵌缝子目按填缝断面尺寸为30mm×20mm编制,泡沫塑料填塞子目按缝断面尺寸30mm×150mm编制,如断面尺寸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2 钢板止水带规格为厚3mm、展开宽420mm,紫铜板止水带规格为厚2mm、展开宽450mm,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3 变形缝盖缝子目按成品铝合金盖板编制,包括盖板、止水条、阻火带等全部配件,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单价,其他不变。 4.1.9 细石混凝土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做缝、填缝工料,发生时应按分格缝子目执行。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超过50mm时,超出部分应按混凝土垫层子目执行。 4.1.10 分格缝缝断面按20mm×10mm设置,如实际缝断面尺寸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消耗量,其他不变。 4.1.11 锚杆头防水应按“桩头防水”中“0<D≤500”子目执行,人工费、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