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 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喷射面积乘以喷射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1.2.2 钢格栅、钢筋网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1.2.3 超前小导管、管棚的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1.2.4 锚杆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1.2.5 注浆按设计注浆浆液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6 衬砌按下列规定执行:

1 隧道衬砌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2 衬砌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衬砌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计算衬砌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或施工规范未标明的,可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φ10mm以内,按每12m长计算一个搭接。

2)钢筋φ10mm以外,按每9m长计算一个搭接。

3)采用机械连接的不另计算钢筋搭接工程量。

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如铁马、马凳铁、垫铁等)、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吊筋的工程量应按设计、规范要求或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的规定以吨计算。

4 隧道预埋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5 脚手架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7 洞内临时工程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洞内通风按每洞口隧道施工长度减30m以米计算。

2 洞内压风管、水管长度按隧道的施工长度加100m以米计算。

3 洞内照明线路长度按隧道的施工长度以米计算。

4 洞内动力线路按隧道的施工长度加50m以米计算。

5 洞内轨道按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以米计算;设置道岔的,每处道岔按相应轨道折合30m并入洞内隧道工程量计算。

1.2.8 防水工程按下列规定执行:

1 防水卷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 涂料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 防水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 止水带及止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6 透水盲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