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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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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人工挖孔桩成孔执行以下规定: 1 人工挖孔桩成孔按成孔深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断面面积得到的体积(包括桩底扩大头部分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浇捣按设计图示护壁平均厚度乘以护壁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 人工挖孔桩桩芯混凝土浇捣按设计图示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加灌高度得到的体积(包含桩底扩大头部分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加灌高度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未明确可按0.25m计算。 4 人工挖孔桩成孔入岩增加费(含桩底扩大头入岩及桩身穿过岩层、孤石)按桩身入岩部分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得计算超挖(爆)量。 5 人工挖孔桩成孔淤泥、流砂层增加费,按淤泥流砂层厚度部分的桩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 人工挖孔桩的土(石)方外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2.2 旋挖钻机成孔、全套管钻孔咬合桩机成孔、全套管全回转钻机成孔、卷扬机带冲击锤冲孔按打桩前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咬合桩重叠部分体积不予扣除。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2.3 沉管灌注桩成孔执行以下规定: 1 按打桩前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 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立方米计算。 3 混凝土夯扩桩按夯扩部分体积和未夯扩部分体积之和以立方米计算。 4 沉管灌注桩的土(石)方外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2.4 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高度(包括桩尖)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加灌高度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未明确可按0.5m计算。 4.2.5 灌注桩注浆管按打桩前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米计算。 4.2.6 灌注桩检测管按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另加0.5m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4.2.7 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吨计算。 4.2.8 凿桩头工程量按凿除部分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2.9 钢护筒埋设及拆除的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钢护筒埋设深度以米计算。 4.2.10 打灌注桩全套管钢护筒打入、拆除的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护筒规格质量以吨计算。 4.2.11 预制混凝土桩执行以下规定: 1 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和方桩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2 接桩按接口个数计算。 3 混凝土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4 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实际截断数量以根计算。 5 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自然地面标高另加0.5m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