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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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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砌体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抹灰层铲除、块料面层铲除、龙骨及饰面拆除、油漆涂料裱糊面铲除、栏杆扶手拆除、门窗拆除、屋面拆除、金属构件拆除、木构件拆除、其他构配件拆除以及楼层运出垃圾、建筑垃圾外运共十三节。 二、本章适用于房屋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二次装修前的拆除工程。 三、本章考虑人工及手持机械拆除,采用控制爆破拆除或大型机械拆除者,另行处理。 四、本章拆除均按非保护性拆除考虑,如需要采取保护性拆除以及利用拆除后的旧材料抵减拆除人工费者,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处理。 五、本章定额除具体说明外不分人工或机械操作。 六、墙体凿门窗洞口者套用相应墙体拆除项目,洞口面积在0.5m2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3,洞口面积在1m2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2.4。 七、各种砌筑墙体拆除包含墙面的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其体积并入墙体体积内。 八、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按手持风炮机编制,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按无损切割项目执行。 九、楼地面水泥面层、水磨石面层拆除厚度按20mm厚考虑,厚度每增减10mm,人工费增减20%。 十、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20mm厚以内,人工费增加30%,厚度每增加10mm,人工费增加10%。楼梯面层拆除按相应楼地面拆除项目乘以系数1.65。墙面抹灰层拆除按20mm厚考虑,厚度每增加10mm,人工费增加10%。墙面块料拆除不包括抹灰层,在拆除块料面层同时一并铲除抹灰层时,如需铲除找平层20mm厚以内,人工费增加30%,厚度每增加10mm,人工费增加10%。 十一、拆除带支架防静电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 十二、整樘门窗、门窗框及钢门窗拆除,按每樘面积2.5m2以内考虑,面积在4m2以内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面积超过4m2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5。 十三、屋面拆除不包括木基层的拆除,屋面柔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拆除不包括找平层、保温层的拆除,找平层、保温层的拆除找相对应的定额项目执行。屋面整体拆除包含找平层、防水层、保温层、隔热层,按整体厚度实际体积计算,架空部分扣除孔洞体积。 十四、楼层运出垃圾其垂直运输机械不分卷扬机、施工电梯或塔吊。垂直运输18m以内按18m项目计算,超过18m时,每增加3m按相应项目计算,超过1.5m不足3m的按3m计算,不足1.5m的不额外计取增加费。如采用人力运输,每10m3按垂直运输距离每3m增加人工费6%,并取消楼层运出垃圾项目中相应的机械费,超过1.5m不足3m的按3m计算,不足1.5m的不额外计取人工增加费。实方与虚方换算按1.54系数考虑,不能以体积计量的垃圾按实际发生进行签证。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体拆除: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计算,不扣除0.30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隔墙及隔断的拆除按实拆面积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面积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数量计算。 三、抹灰层铲除:楼地面、墙柱面、天棚面抹灰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计算;踢脚线按实际铲除长度计算。 四、块料面层铲除:各种块料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计算。 五、龙骨及饰面拆除:各种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投影面积计算。 六、油漆涂料裱糊面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计算。 七、栏杆扶手拆除: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计算。 八、门窗拆除:门窗拆除均按实拆数量计算。 九、屋面拆除:屋面拆除按实拆数量计算,除保温层拆除、整体拆除以“m3”计算外,其余均以“m2”计算。 十、金属构件拆除:金属构件拆除按实拆构件质量以“t”计算。 十一、木构件拆除:各种屋架、半屋架拆除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檩、橼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根数计算,望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 十二、其他构配件拆除:嵌入式柜体拆除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窗台板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筒子板拆除按洞口内侧长度计算,窗帘盒、窗帘轨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干挂石材件架拆除按拆除构件的质量计算,干挂预埋件拆除按实拆数量计算,防火隔离带按实拆长度计算。 十三、楼层运出垃圾、建筑垃圾外运按虚方体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