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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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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 二、地基处理。 (一)换填地基。 1.换填地基项目适用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地基的加固处理; 2.换填地基夯填灰土项目,熟石灰含量按3:7灰土编制,如设计规定不同时,可调整换算; 3.换填地基不包括外购土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换填地基工作内容不包括挖出原土,发生时执行“土石方工程”章节相应项目; 5.复合地基褥垫层执行填铺相应项目。 (二)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100m2)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指夯锤在同一夯点夯击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级、夯点密度和夯击遍数﹐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 4.满夯项目按满夯一遍编制,设计遍数不同时,每增一遍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5; 5.条形基础、管沟地基强夯时,执行夯击项目,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三)填料桩复合地基。 1.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照长螺旋钻中心压灌方式及水泥粉煤灰碎石商品混凝土编制,设计采用其他方式成桩的,或采用材料不同时,可调整换算。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充盈系数为1.2,损耗为2%,实际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3.素土挤密桩执行灰土挤密桩项目,材料换算为素土,人工费乘以系数0.80。 (四)搅拌桩复合地基。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容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 3.深层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机械乘以系数0.5,材料乘以系数0.3;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容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定额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材料乘以系数0.3计算; 5.插拔型钢,插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计算,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4计算; 6.插拔型钢,现场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五)注浆桩复合地基。 1.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考虑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水泥损耗率为5%); 2.注浆桩复合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3.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4.注浆地基处理项目按垂直注浆编制,若实际采用水平注浆,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 (六)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七)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八)单独打试验桩、锚桩、试夯,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九)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三、基坑与边坡支护。 (一)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制作安装、成槽机下部路面硬化,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锁扣管吊拔已包括锁扣管的摊销费用。 (二)钢板桩。 1.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装配式定额中钢柱制作相应项目; 2.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和刷油; 3.打拔钢板桩、型钢桩仅考虑施工费用和施工损耗,未包括钢板桩租赁使用费用; 4.打拉森钢板桩打拔项目,按钢板桩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5.打、拔钢板桩,打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计算,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4计算; 6.打、拔钢板桩,现场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距离≤150cm;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距离≤30cm。 (四)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五)内支撑项目按钢支撑编制。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钢支撑单价已包含80天材料租赁费用,超出该时间的租赁费用可另行计算,但钢支撑总费用不应超过钢支撑主材新购总费用的2/3。钢支撑支撑道数综合考虑,不作调整。钢制内支撑按照水平支撑钢梁编制,设计有采用八字支撑钢梁、水平钢桁架、环形钢桁架、竖向钢斜撑,格构式钢柱、型钢柱、钢管柱等,发生时执行装配式定额中相应项目。混凝土支撑项目执行《2024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六)注浆项目中注浆管用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调整换算。 (七)砂浆土钉(钻孔灌浆)和土层锚杆锚孔注浆按水泥砂浆编制,如设计采用不同材料时,可调整换算。 (八)喷射混凝土护坡中不含钢筋网、钢板网、钢丝网等,发生时执行《2024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章节钢筋网片项目,材料不同时可调整换算。 (九)如垂直支护或岩质类边坡上喷射混凝土护坡,相应项目项目单价乘以系数1.35。 (十)用于基坑边坡支护工程的板桩、灌注桩排桩围护墙结构中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混凝土灌注桩,发生时执行“桩基工程”章节相应项目。 (十一)抗浮锚杆执行锚杆(锚索)相应项目。 (十二)地下连续墙、土钉支护、锚杆机入岩指钻入土石方章节中“岩石分类表”中的较软岩、较硬岩或坚硬岩。其中入较软岩时,相应项目项目单价乘以系数0.7。 (十三)锚杆、土钉成孔如需铺设钢板、搭设操作平台进行施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高于地面1.2m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宽度2m,执行相应专业工程定额中的满堂脚手架项目。 (十四)铺土工材料项目已综合考虑各类土工材料的搭接工艺(结合处搭接或缝接),设计要求材料不同时可换算材料单价,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一)换填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场地按建筑外围轴线每边各加3m计算;液化场地按外围轴线每边各加5m计算。 (三)碎石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灰土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四)搅拌桩复合地基。 1.深层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加灌长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以三轴每米即套米计算,五轴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以五轴每米即套米计算,群桩间重叠部分不扣除; 3.三轴水泥搅拌桩、五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五)高压旋喷水泥桩成孔按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六)分层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注浆按设计图示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七)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基坑及边坡支护。 (一)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以数量计算;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按设计图示段数,以数量计算;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按加灌混凝土体积计算。 (二)圆木桩打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内。 (三)钢板桩,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安装、拆除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 1.砂浆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土层锚杆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锚杆机入岩按实际入岩深度,以长度计算; 4.钢筋锚杆(土钉)和钢管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锚杆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6.锚索的钻孔、压浆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锚索制作、安装、张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7.锚墩、承压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8.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挡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袋土围堰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冠梁、腰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冠梁、腰梁模板按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八)钢支撑,围檩,钢腰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九)土工材料铺设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