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配管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JDG)敷设,镀锌钢管敷设,焊接钢管敷设,防爆钢管敷设,可挠金属套管敷设,塑料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金属线槽敷设,塑料线槽敷设,接线箱、接线盒安装,沟槽恢复等内容。
  二、有关说明:
  1.配管定额不包括支架的制作与安装。支架的制作与安装执行本定额第十三册《通用项目和措施项目工程》相应定额。
  2.镀锌电线管安装执行镀锌钢管安装定额。
  3.扣压式薄壁钢导管(KBG)执行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JDG)定额。
  4.可挠金属套管定额是指普利卡金属管(PULLKA),主要应用于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及吊顶内的敷设,可挠金属套管规格见下表。
  可挠金属套管规格表

规格

10#

12#

15#

17#

24#

30#

38#

50#

63#

76#

83#

101#

内径(mm)

92

114

141

166

238

293

371

491

626

760

810

1002

外径(mm)

133

161

190

215

288

349

429

549

691

829

881

1073

  5.金属软管敷设定额适用于顶板内接线盒至吊顶上安装的灯具等之间的保护管,电机与配管之间的金属软管已经包含在电机检查接线定额内。
  6.凡在吊平顶安装前采用支架、管卡、螺栓固定管子方式的配管,执行“砖、混凝土结构明配”相应定额;其他方式(如在上层楼板内预埋,吊平顶内用铁丝绑扎,电焊固定管子等)的配管,执行“砖、混凝土结构暗配”相应定额。
  7.沟槽恢复定额仅适用于二次精装修工程。
  8.配管刷油漆、防火漆或涂防火涂料、管外壁防腐保护执行本定额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配管敷设根据配管材质与直径,区别敷设位置、敷设方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二、金属软管敷设根据金属管直径及每根长度,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三、线槽敷设根据线槽材质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