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通用项目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室外附属工程,支架制作、安装项目,套管制作与安装,零星项目等本省常用通用项目工程定额子目。
  二、室外附属工程。
  定额包括开挖与修复路面,人工挖、填沟槽土方,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等。
  1.室外附属工程定额仅编有人工挖、填沟槽土方项目,如为机械开挖的,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2.土方类别标准的划分标准执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三、支架制作、安装。
  定额包括铁构件制作、安装,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成品抗震支架安装,设备支架制作、安装,减振器、隔振垫等。
  1.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电气、智能化、通信、仪表工程中各类铁构件制作、安装。
  2.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3.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适用于给排水、消防、工业管道工程中各类管道支吊架制作、安装。
  4.一般管架制作、安装定额按单件重量列项,并包括所需螺栓、螺母及膨胀螺栓本身的价格。
  5.木垫式管架定额包括木垫的安装工料。如果采用成品的木哈夫做木垫,木垫式管架制作定额中的人工乘以系数0.7。
  6.弹簧式管架制作,不包括弹簧价格,其价格应另行计算。
  7.成品抗震支架安装适用于安装工程中各类成品抗震支架安装,分单管侧向支架和门形侧向支架安装。侧纵向支架安装执行相应侧向支架安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8.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适用于安装工程中各类设备、通风部件支架的制作、安装。
  9.铁构件、管道、设备支架的除锈、刷油,执行本定额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四、套管制作与安装。
  定额包括柔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一般穿墙钢套管制作、安装,一般穿墙塑料套管制作、安装,电气人防穿墙管制作、安装等。
  1.过楼板套管执行“一般穿墙套管制作安装”,主材按0.2m计,其余不变。
  2.给排水人防穿墙管制作、安装套用本章“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定额。
  3.保温管道穿墙、板采用套管时,按保温层外径规格执行套管相应项目。
  4.电气人防穿墙套管为成品时,定额乘以系数0.2,人防穿墙套管价值另计。
  五、零星项目。
  定额包括机械钻孔,混凝土刨沟槽、装饰圈安装等。
  机械钻孔项目是按混凝土墙体及混凝土楼板考虑的,厚度系综合取定。如实际墙体厚度超过300mm,楼板厚度超过220m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砖墙及砌体墙钻孔按混凝土楼板钻孔项目乘以系数0.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开挖路面、修复路面按不同的路面及开挖、修复深度,以“m2”为计量单位。
  二、人工挖填沟槽土方,不区分挖土深度,以“m3”为计量单位。
  三、排管外混凝土包封按混凝土用量,以“m3”为计量单位。
  四、支架制作安装(成品抗震支架除外)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kg”为计量单位。
  五、成品抗震支架安装按施工图示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
  六、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如单件质量大于100kg时,应执行本章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浙建站计[2020]11号文件勘误中删除)
  七、木垫式管架重量计算不包括木垫重量,但木垫安装已包括在定额内。
  八、弹簧式管架制作,不包括弹簧本身的价格,其价格应另行计算。
  九、柔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和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按工作管道的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一般穿墙钢套管制作、安装,一般穿墙塑料套管制作、安装按套管的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一、电气人防穿墙管制作、安装,按工作管道的不同规格,以“根”为计量单位。
  十二、机械钻孔项目,区分混凝土楼板钻孔及混凝土墙体钻孔,按钻孔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三、装饰圈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