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十二章 起重设备安装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液压式启闭机、卷扬式启闭机、螺杆式启闭机、清污机、电梯、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轨道、滑触线和轨道阻进器安装,共11节。 二、起重机安装定额中不包括轨道、滑触线、轨道阻进器安装,以及负荷试验物的制作和运输。 三、桥式起重机 1.本节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桥式起重机主钩起重能力选用子目。如设备起吊使用平衡梁,按桥式起重机主钩起重能力加平衡梁重量之和选用子目,平衡梁不另计列安装费。 2.本节定额综合考虑起重机的跨度、整体或分段到货、单小车或双小车等因素拟定。 3.主要工作内容 (1)大车架及行走机构安装; (2)小车架及运行机构安装; (3)起升机构安装; (4)操作室和梯子栏杆安装,行程限制器及其他附件安装; (5)平衡梁及其附件安装; (6)电气设备安装; (7)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8)空载和负荷试验。 四、门式起重机 1.本节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门式起重机自重选用子目。 2.主要工作内容 (1)门机机架安装; (2)行走机构安装; (3)起升机构安装; (4)操作室和梯子栏杆安装,行程限制器及其他附件安装; (5)平衡梁(抓梁)及其附件安装; (6)电气设备安装; (7)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8)空载和负荷试验。 五、液压式启闭机 1.本节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液压式启闭机自重选用子目。 2.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设备本体安装; (3)附属设备及管路安装; (4)油系统设备安装及设备定量油的滤油、油化验、注油; (5)电气设备安装; (6)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7)机械调整及耐压试验; (8)与闸门连接及启闭试验。 3.本节定额不包括系统油管的安装。 六、卷扬式启闭机 1.本节定额适用于固定式、单吊点或双吊点卷扬式启闭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卷扬式启闭机自重选用子目。 2.本节定额按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拟定。 3.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设备本体及附件安装; (3)电气设备安装; (4)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5)与闸门连接及启闭试验。 七、螺杆式启闭机 1.本节定额适用于电动、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螺杆式启闭机自重选用子目。 2.本节定额按电动螺杆式启闭机拟定。 3.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设备本体及附件安装; (3)电气设备安装; (4)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5)与闸门连接及启闭试验。 八、清污机 1.本节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清污机类型和自重选用子目。 2.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设备本体、附件及构件安装; (3)电气设备安装; (4)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5)试抓试验。 九、电梯 1.本节定额适用于水利工程中电梯设备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电梯提升高度选用子目。 2.本节定额按载重量≤5t的自动客货两用电梯拟定。 3.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设备本体安装; (3)轨道等附件安装; (4)升降机械及传动装置安装; (5)电气设备安装; (6)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7)整体调整和试运转。 十、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 1.本节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按电动葫芦、单轨小车起重能力选用子目。 2.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设备本体及附件安装; (3)电气设备安装; (4)本体电气调整、试验; (5)空载和负荷试验。 十一、轨道 1.本节定额适用于起重机和变压器等所用轨道的安装。P型和QU型轨道以“双10m”(轨道两侧各10m)为计量单位,工字钢轨道以“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规格或型号选用子目。 2.本节定额按直行轨道拟定。 3.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轨道安装; (3)附件安装。 4.本节定额未计价装置性材料有钢轨、型钢、镀锌螺栓、工字钢。 十二、滑触线 1.本节定额适用于移动式起重机设备的滑触线安装,以“三相10m”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自重选用子目。 2.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 (2)支架及绝缘子安装; (3)滑触线及附件安装; (4)连接电缆及轨道接地; (5)辅助母线安装。 3.本节定额未计价装置性材料有滑触线、镀锌螺栓、绝缘子。 4.如需安装辅助母线,应根据设计资料计算其装置性材料用量,或参考本定额附录。 十三、轨道阻进器 1.本节定额适用于各类移动式起重机轨道阻进器的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按阻进器重量选用子目。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轨道阻进器制作及安装。 3.轨道阻进器重量及其装置性材料用量,根据起重机轨道及轨道阻进器型式,可参考本定额附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