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适用范围、计算规则及取费费率

 


第一节 取费分类及适用范围


一、本定额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的通用安装工程,与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二、安装工程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划分为两类取费标准,具体为:

1.Ⅰ类取费标准:包括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建筑智能、通信、自控仪表工程。

2.Ⅱ类取费标准:包括机械设备、热力设备、静置设备及金属结构、工业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借用其他工程专业定额子目时,应按所借用的相应专业定额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计取,其他相关费用按主体专业费率标准计取。

四、厂区、生活区等室外总平给排水、燃气管网安装工程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

第二节 计算规则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中的管理费、利润均按“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总价措施项目费按相关规定或各册规定为计算基数。人工费中不包括机上人工,机械费中不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二、人工费及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根据消耗量定额确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等时,人工费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系数进行调整;材料单价按当时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机械台班单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计取,其中机上人工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系数进行调整。企业投标报价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租赁价等因素自主决定。

三、措施费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或措施项目清单,结合工程实际确定。本定额未包括的措施费项目,发承包双方可自行补充或约定。

四、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五、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等时,有费率区间的项目应按费率区间的中值至上限值间取定。一般工程按费率中值取定,特殊工程可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在费率中值至上限值间选择,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六、投标报价时,除不可竞争费用和增值税按本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外,其余各项费用,企业可自主确定。

七、甲供材料及设备均不计入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第三节 取费费率


一、管理费率及利润率

二、措施费费率

三、其他项目费率

注:采用信息价的计日工(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计日工综合单价=相应信息价×综合费率1.35。

四、增值税费率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