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塔 桅

2. 4. 1 塔桅设施应在工厂内进行预拼装,脆杆的拉绳、描具、绝缘子等应进行组合抗拉试验。

2. 4. 2 塔桅设施应定期巡检维护,出现气象风压达到当地基本风压60 %以上、地震烈度6 度以上、雷暴雨、火灾等异常情况或灾害时,应及时检查维护。

2. 4. 3 塔桅设施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后期使用情况:
     1 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2 异地搬迁;
     3 遭受影响结构安全的灾害或事故;
     4 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2. 4. 4 塔桅设施拆除应制订拆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