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6-2022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 规定了本规范的总体目标、要求、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规范之间的关系;
2 消防设施的基本规定;
3 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5 泡沫灭火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6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7 固定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8 气体灭火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9 干粉灭火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10 灭火器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11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及技术措施。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在建设工程中设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应满足的基本目标、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不少条款未规定具体的技术参数、明确的技术措施和具体的维护管理要求。在实际工程建设和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中,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目标、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有关具体措施、技术参数等可以按照国家相应消防设施的技术标准等由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以保证建设工程中设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能够可靠和有效发挥作用。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19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2021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19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1993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 50440-2007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98-2009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1427-2021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 起草人员
倪照鹏 刘激扬 阚 强 胡 锐 王宗存 周 详
赵 锂 刘文利 黄晓家 张梅红 孙成群 郝爱玲
智会强 杨丙杰 丁宏军 朱 青
(三)审查人员
李引擎 王燕平 朱显泽 黄卫东 朱国庆 李建广
程宏伟 陈众励 陆 波 谢 洁 牛淑杰 陈 波
刘超群 杨莉娜 叶 军 赵 冉 魏毅宇 陈亚锋
杨 波
三、术 语
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移动或固定消防水泵、消防车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体等。
2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消防车吸水的储水设施。
3 高位消防水池(箱) elevated/gravity fire reservoir(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4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需消防水泵加压的供水系统。
5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需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6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移动消防水泵或消防车等取水所需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7 稳高压消防水系统 stabilized high pressure fire water system
通过稳压设施维持管网内的水压力大于或等于0.7MPa的消防水系统。
8 消火栓系统 hydrant system/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
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em
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10 水喷雾灭火系统 water spray fire system
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系统。
11 细水雾灭火系统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12 干粉灭火系统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干粉供应源通过输送管道连接到固定的喷嘴上,通过喷嘴喷放干粉的灭火系统。
1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fixed fire monitor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
14 泡沫灭火系统 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
由泡沫发生器、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管网及配件、供水设施、消防控制电路等组成,灭火介质为泡沫的灭火系统。
15 气体灭火系统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
以气体为主要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16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auto tracking and targeting jet suppression system
以水为射流介质,利用探测装置对初期火灾进行自动探测、跟踪、定位,并运用自动控制方式实现射流灭火的固定灭火系统,包括灭火装置、探测装置、控制装置、水流指示器、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网、供水设施等主要组件。
17 防烟系统 smoke protection system
用于阻止火灾烟气侵入建筑内某特定空间,并防止火灾烟气在其中积聚的设施或系统。
18 排烟系统 smoke exhaust system
用于将建筑内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设施或系统。
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2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
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