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冒顶片帮
3. 7. 1 隧道、涵洞等暗挖施工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可能大面积垮塌造成伤害事故,应严格控制其开挖、支护方法。
3. 7. 2 盾构掘进速度主要受盾构设备进出土速度的限制,如果进出土速度不协调,易出现正面土体失稳和地表隆陷等不良现象。盾构掘进应均衡组织施工,保持连续作业,以保证工程质量,减小地层扰动和沉降。当确需停止时,应采取防止盾构正面与盾尾土体流入的措施,避免盾构和地面沉降以及盾构变位和损坏。
3. 7. 3 出现盾构停止掘进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
1 对地层情况了解不详细,遇有桩、块石、气体或其他构筑物;
2 对水文地质掌握不全,遇有流沙、暗浜、回填土、承压水等;
3 在线路曲线半径较小的区段施工;
4 地质情况不均匀,正面土体忽软忽硬;
5 盾构设备自重不平衡、推进时千斤顶顶力大小与方向有偏移、仪表反应不正常以及进出土状况有变动等;
6 注浆部位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