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蓄水类工程
5. 8. 1 蓄水类工程的混凝土底板、顶板均应连续浇筑。 5. 8. 2 蓄水类工程的混凝土壁板应分层交圈、连续浇筑。 5. 8. 3 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在浇筑预留孔洞、预埋管、预埋件及止水带周边混凝土时,应采取保证混凝土密实的措施。 5. 8. 4 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应在结构施工完成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功能性满水试验,满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外设防水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