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系统架构设计

3. 2. 1 本条提出了安全防范系统架构规划的基本要素。

3. 2. 2 安全防范系统通常由实体防护系统、电子防护系统构成。根据需要,安全防范系统还可配置对这些系统进行集成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
     应根据现场自然条件、物理空间等情况,合理利用天然屏障,综合设计和选择配置人工屏障、防护器具(设备)等实体防护系统。
     电子防护系统可由一个或多个子系统构成。电子防护系统的子系统通常包括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楼寓对讲系统等。
     电子防护各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控制/管理、显示/记录等单元。不同的子系统,其各单元的具体设备构成有所不同。

3. 2. 3 本条提出了系统集成/联网的常见方式。
     1 基于直接硬件级联动的方式,在设备之间、子系统之间进行直接的联动控制。
     2 基于协议通信联动的方式,主要是指以RS232/485、以太网等方式在子系统之间进行的联动方式。
     3 基于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对各子系统进行统一集成管理的方式。
     4 基于安全防范管理要求进行的多平台、多层级的联网方式。
     5.基于安全防范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信息共享应用需求进行的联网方式。

3. 2. 4 安全防范系统专用传输网络可采用专线方式或公共传输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网(VPN)方式。
    高风险保护对象安全防范工程的信息流的安全性将直接关系到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能发挥。采用专用传输网络可最大程度降低外部攻击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3. 2. 5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是安全防范系统集成与联网的核心。本条规定了安全防范管理平台需要满足的基本功能:
     (1)集成管理:对安全防范各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与控制,实现各子系统的高效协同工作。
     (2)信息管理:实现系统各类信息的存储、检索与回放等管理。
     (3)用户管理:对系统用户进行创建、修改、删除和查询,对系统用户划分不同的操作和控制权限。
     (4)设备管理:对系统内设备进行统一编址、寻址、注册和认证等管理,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
     (5)联动控制:实现相关子系统间的联动,并以声和(或)光和(或)文字图形方式显示联动信息。
     (6)日志管理:对系统用户的操作、系统运行状态等进行记录、查询、显示。
     (7)数据统计:对系统数据进行统计,生成相关报表。

3. 2. 6 根据集成方式、信息安全的需要确定系统中的信息存储模式,存储模式可分为分布式存储、集中存储、云存储等多种模式。

3. 2. 7 安全防范系统的供电模式可以分为集中供电模式、本地供电模式和混合供电模式。
     集中供电模式:对中心和前端负载统一提供电源。
     本地供电模式:前端负载就近取电。
     混合供电模式:综合运用集中供电和本地供电的模式。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的保障措施包括自备蓄电池、配备发电机等。

3. 2. 8 接口协议通常包括各子系统前端设备与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之间的接入协议、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服务接口协议等。这些接口协议的统一是安全防范系统、设备互联互通以及信息共享应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