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缆线综合管廊

3. 3. 1 缆线综合管廊主要用于电力电缆、通信光缆及电缆、给水管道敷设。缆线综合管廊内部不具备对可燃易爆等危险气体的监测功能,易燃气体或高温液体管道与电缆共同敷设或穿越缆线综合管廊廊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故应禁止。

3. 3. 2 缆线综合管廊的主要功能是为配给到地块用户的电力、通信缆线提供连续顺畅的敷设通道,所以缆线综合管廊的管线分支口应与地块用户需求的集中接入点对接一致,分支口内部空间应根据电力及通信等缆线的转弯半径及安装引出需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