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0. 1 为明确特殊设施工程项目基本功能、性能、关键技术措施要求,规范特殊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本规范。

1. 0. 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防灾避难场所和城市雕塑等特殊设施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

1. 0. 3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应坚持合理布局、绿色低碳、安全运维原则,并应远近期结合。

1. 0. 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