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厂 区
5. 2. 1 给水厂选址应根据给水系统的布局,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 2. 2 给水厂周边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5. 2. 3 给水厂平面布置和竖向设计应满足各建(构)筑物的功能、运行和维护的要求,主要建(构)筑物之间应通行方便,并应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 5. 2. 4 给水厂总体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有爆炸危险的设施应采取防爆和泄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