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 55025-2022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宿舍、旅馆建筑在建设、使用和维护中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技术措施。
     本规范中,规定规模、布局的条款是:第2.0.2条、第2.0.3条。
     本规范中,规定宿舍、旅馆建筑功能、性能的条款是:第2.0.4条~第2.0.21条、第3.1.1条~第3.1.4条、第3.2.1条、第3.3.1条~第3.3.7条、第4.1.1条~第4.1.5条、第4.2.1条~第4.2.3条、第4.3.1条~第4.3.6条、第4.4.1条~第4.4.3条。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第4.2.5条、第7.3.4条;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第4.1.9条、第4.1.10条;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二) 起草人员
     郭   景 孙   兰 单立欣 车学娅 焦   舰 张艳峰
     党   杰 江   刚 马晓东 卫大可 曾   宇 李   慧
     赵   力 曾涌涛 王子佳
     (三)审查人员
     马国馨 钱   方 汪孝安 赵元超 桂学文 黄晓家
     郭晓岩 蔡昭昀 汪   恒 许世文 刘玉龙

三、术 语

     1 宿舍 dormitory
     有集中管理,满足长期住宿人员所需的居住、盥洗、如厕、淋浴、晾晒、储藏、管理等基本功能的场所,如:学生宿舍、学生公寓、员工宿舍、员工公寓、专家公寓、长租公寓等。
     2 旅馆 hotel
     有集中管理,满足短期或临时住宿人员所需的居住、盥洗、如厕、淋浴、储藏及相应配套服务等基本功能的场所,如:旅馆、商务旅馆、度假旅馆、酒店、宾馆、招待所、度假村、公寓式酒店等。
     3 标识 signage
     在建筑空间环境中,通过视觉、听觉、触觉或其他感知方式向使用者提供导向与识别功能的信息载体。
     4 标识系统 signage system
     服务于建筑的全部标识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