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主体结构整体加固

6. 4. 1 对于承载能力加固和抗震加固,主体结构整体加固分别主要针对竖向承载结构体系和水平承载结构体系的加固。同时,整体加固应综合考虑结构类型、结构体系、抗震措施、抗震承载力、易倒易损构件等,才能到达良好的加固效果。

6. 4. 2 整体加固除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复核抗震能力,不应存在因局部加强或刚度突变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下构件加固后承载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有关结构加固设计标准的规定。结构抗震能力验算时的加固增强系数和楼层原有的抗震能力指数应按现行有关抗震加固技术标准确定。对于A类、B类建筑的抗震验算,采用与抗震鉴定相同的简化方法不仅便捷、有足够精度,而且能较好地解释既有建筑的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