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鉴定系统层次安全性鉴定
4. 4. 1 既有建筑第三层次鉴定系统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评定。
4. 4. 2 鉴定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
4. 4. 3 对下列任一情况,应直接评为Dsu级:
1 建筑物处于有危房的建筑群中,且直接受其威胁;
2 建筑物朝一方向倾斜,且速度开始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