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运行维护 9.1 一般规定
9. 1. 1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投入使用后,应进行维护管理。 9. 1. 2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设施应进行日常巡检,并应定期实施保养与维修,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 1. 3 供水设施因检修停运,应提前24h发出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