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水量、水质、水温
5. 2. 1 热水用水定额的确定应与建筑给水定额匹配,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 5. 2. 2 生活热水水质应符合表5.2.2-1、表5.2.2-2的规定。
5. 2. 3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采取灭菌措施。 5. 2. 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设备,其出水温度不应高于70℃,配水点热水出水温度不应低于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