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

5. 0. 1 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进行检查验收。

5. 0. 2 工程验收时,应对无障碍设施的地面防滑性能、扶手和安全抓杆的受力性能进行验收。

5. 0. 3 对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应明确维护责任人。

5. 0. 4 维护责任人应定期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性、功能性和系统性要求。

5. 0. 5 对安全性、功能性或系统性缺损的无障碍设施,维护责任人应及时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5. 0. 6 涉及人身安全的无障碍设施,因突发性事件引起功能缺损或因雨雪等原因造成防滑性能下降,维护责任人应采取应急维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