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公共浴室和更衣室

3. 3. 1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至少1个无障碍淋浴间或盆浴间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
     2 无障碍淋浴间的短边宽度不应小于1.50m,淋浴间前应设一块不小于1500mm×800mm的净空间,和淋浴间入口平行的一边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
     3 淋浴间入口应采用活动门帘。

3. 3. 2 无障碍更衣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乘轮椅者使用的储物柜前应设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2 乘轮椅者使用的座椅的高度应为400mm~4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