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0. 1 为保证工程勘察质量,保障工程、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工程监督管理基本需要,制定本规范。

1. 0. 2 工程勘察必须执行本规范。

1. 0. 3 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策划、实施,勘察成果应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提供资料真实、结构完整、评价合理、结论可靠、建议可行的勘察报告。

1. 0. 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