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围护结构

6. 2. 1 墙体、屋面和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施工进场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及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仅限墙体);
     2 复合保温板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单位面积质量、拉伸粘结强度及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3 保温砌块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及吸水率;
     4 墙体及屋面反射隔热材料的太阳光反射比及半球发射率;
     5 墙体粘结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
     6 墙体抹面材料的拉伸粘结强度及压折比;
     7 墙体增强网的力学性能及抗腐蚀性能。

6. 2. 2 建筑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施工进场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及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 幕墙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及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3 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及抗剪强度;
     4 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及太阳光反射比。

6. 2. 3 门窗(包括天窗)节能工程施工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进场时,除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节能性能标识证书、门窗节能性能计算书及复验报告外,还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复验:
     1 严寒、寒冷地区门窗的传热系数及气密性能;
     2 夏热冬冷地区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玻璃的太阳得热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
     3 夏热冬暖地区门窗的气密性能,玻璃的太阳得热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
     4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透光、部分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及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6. 2. 4 墙体、屋面和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2 墙体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3 当墙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5 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板应使用锚固件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保温装饰板板缝不得渗漏。

6. 2. 5 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空鼓、剥落或脱落、开裂等破坏,不得产生裂缝出现渗水;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6. 2. 5的规定,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6. 2. 6 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6. 2. 6的规定,胶粘剂与保温板的粘结在原强度、浸水48h后干燥7d的耐水强度条件下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板内。

6. 2. 7 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6.2.7的规定,抹面胶浆与保温材料的粘结在原强度、浸水48h后干燥7d的耐水强度条件下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材料内。

6. 2. 8 玻纤网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6. 2. 8的规定。

6. 2. 9 外墙采用预制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应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必须合格,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6. 2. 10 外墙外保温采用保温装饰板时,保温装饰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连接必须牢固;保温装饰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不得渗漏;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将保温装饰板的装饰面板固定牢固。

6. 2. 11 外墙外保温工程中防火隔离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
     2 防火隔离带应采用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且应能适应外保温系统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渗透、裂缝和空鼓;防火隔离带面层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一致;
     3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能试验应包含防火隔离带。

6. 2. 12 外墙和毗邻不供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墙的侧面,以及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采取隔断热桥措施,并对照图纸核查。

6. 2. 13 建筑门窗、幕墙节能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应有效密封;
     2 门窗关闭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3 建筑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采用保温措施,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

6. 2. 14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现场实体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建筑外墙节能构造包括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保温层厚度和保温构造做法进行现场实体检验。
     2 下列建筑的外窗应进行气密性能实体检验:
        1)严寒、寒冷地区建筑;
        2)夏热冬冷地区高度大于或等于24m的建筑和有集中供暖或供冷的建筑;
        3)其他地区有集中供冷或供暖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