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空气源热泵系统

5. 4. 1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有效制热量,应根据室外温、湿度及结、除霜工况对制热性能进行修正。采用空气源多联式热泵机组时,还需根据室内、外机组之间的连接管长和高差修正。

5. 4. 2 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空气源热泵机组平衡点温度时,应设置辅助热源。

5. 4. 3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时,冬季设计工况状态下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表5. 4. 3规定的数值。

5. 4. 4 空气源热泵机组在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

5. 4. 5 空气源热泵系统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5. 4. 6 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组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且避免短路;
     2 应避免受污浊气流对室外机组的影响;
     3 噪声和排出热气流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4 应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和维修;
     5 室外机组应有防积雪措施;
     6 应设置安装、维护及防止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