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郊野型公园

7.0.1 郊野型公园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在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开展适宜的自然体验和游憩活动。

7.0.2 郊野型公园布局应有利于保护自然山水地貌和生物多样性,应具有便利的公共交通条件。

7.0.3 郊野型公园在游人活动集中区应配备必要的游憩、服务和管理设施,并还应配备医疗救助和安保设施。

7.0.4 郊野型公园的湿地区域水体应与城市和区域水系统保护利用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地水系布局应尊重和保护天然湿地水系格局及形态;
     2 承担城市防洪排涝功能的湿地,水位高程控制点应按照设计泄洪流量、设计洪水位和设计排涝流量确定;
     3 植物生境营造应恢复50%以上的当地湿地典型群落,不得使用外来入侵物种;
     4 不应抽取地下水和使用自来水作为湿地水源。

7.0.5 具有保护性动物和候鸟栖息的郊野型公园,应对游览时间、游览季节和游人量进行控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