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种 植

3.3.1 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和引种驯化后在当地适生的植物,并应结合场地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

3.3.2 植物种植应遵循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不应反季节种植和过度密植。

3.3.3 儿童活动场地内和周边环境不应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

3.3.4 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3.3.5 地下空间顶面、建筑屋顶和构筑物顶面的立体绿化应保证植物自然生长,应在不透水层上设置防水排灌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空间顶面种植乔木区覆土深度应大于1.5m;
     2 建筑屋顶树木种植的定植点与屋顶防护围栏的安全距离应大于树木高度。

3.3.6 不得使用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大于树体10%的植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