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市容环卫工程建设,保障工程运行安全、人身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二次污染和光污染,实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市容环卫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应遵循有效发挥服务功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原则。

1.0.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