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防渗系统
4.3.1 填埋场必须具备防渗功能,防渗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有效地阻止渗沥液透过,以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不受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场;
2 应覆盖填埋场场底和四周边坡,形成完整的防滲屏障,并在填埋场运行期间及封场后维护期间内均应有效。
4.3.2 膜防渗层主要材料采用HDPE土工膜时,厚度不应小于1.5mm。
4.3.3 防渗系统铺设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DPE膜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搭接宽度和焊缝质量控制,并按要求做好焊接和检验记录;
2 防渗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后,在填埋垃圾前,应对防渗系统进行全面的渗漏检测,并确认合格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