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1-2021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电汽车交通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布局、规模、功能、性能要求;2道路方面规定了各类城市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道路平纵断面、横断面、交叉布置要求,路基路面强度、耐久及稳定性技术要求;3桥梁隧道方面规定了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及结构安全性能要求,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技术要求,隧道安全运营技术措施及防灾等安全性规定;4公共电汽车交通方面规定了各类公共电汽车系统组成、设施构成、分级及其专有路权、通行优先的技术要求;5附属设施方面规定了道路排水、照明等设施功能及设置的技术要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系统化设置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中,规定规模、布局的条款是:第2.0.1条、3.1.1条、3.1.6条、3.2.2条、3.4.1条、4.0.1条、6.0.3条、7.1.1条、7.1.2条、8.1.1条、8.1.3条、8.5.1条。
本规范中,规定城市道路各类交通设施功能、性能的条款是:第2.0.2条、2.0.3条、2.0.4条、2.0.5条、2.0.6条、3.1.7条、3.1.8条、3.1.9条、3.4.4 条、3.4.5条、4.0.2条、5.0.1条、5.0.2条、5.0.3条、5.0.4条、5.0.5条、5.0.6条、5.0.8条、5.0.9条、6.0.1条、6.0.4条、6.0.5条、6.0.8条、6.0.16条、7.1.2条、7.1.3条、7.1.4条、7.2.2条、7.2.3条、7.2.6条、7.3.1条、7.3.6条、8.2.4条、8.2.6条、8.3.1条、8.3.3条、9.1.1条、9.1.2条、9.3.3条、9.3.5条、9.3.6条、9.3.15条。
本规范实施后,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版)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422-2017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2019版)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
《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39-2010
《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GB 50923-2013
《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 50917-2013
《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设计规范》CJJ 242-2016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 166-2011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城市梁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CJJ 248-2016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2017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21-2015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2017
《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1-2016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2010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2019版)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长安大学、重庆市设计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路政局、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 起草人员
包琦玮 倪 伟 和坤玲 王晓华 温学钧 马 骉
曹文宏 刘亚珊 赵建新 武贤慧 秦大航 袁胜强
郑晋丽 杨 斌 聂大华 徐 健 李建中 徐 波
张 燕 叶东强 赵济平 韩振勇 景 飒 周世生
商国平 李 旭 陈双全 赵君黎
(三)审查人员
张 仁 钱寅泉 孔令斌 周 良 蒋中贵 倪照鹏
宁平华 周荣贵 杨党旗 袁大军 黄晓明 安关锋
三、术 语
1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 urban road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
以城市道路及其公共交通设施为对象而进行的建设(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养护与管理等全过程的技术活动,其工程实体包括道路、桥梁(涵洞)、隧道、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场站、客运枢纽、广场、停车场及相关附属设施,如排水、照明、消防、监控等。本规范中亦简称“道路交通工程”。
2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在城市范围内,以居民为主进行居住、生产、生活的区域中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3 道路工程 road engineering
以道路(包含其范围内的桥梁、隧道等相关构筑物)为对象进行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养护与管理等技术活动的全过程及其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4 设计车辆 design vehicle
道路设计所采用的汽车车型,以其外廓尺寸、重量、运转特性等特征作为道路设计的依据。
5 城市公共交通 urban public transport
城市中供公众乘用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简称“公共交通”。
6 视距三角形sight triangle
平面交叉路口处,由一条道路进入路口行驶方向的最外侧的车道中线与相交道路最内侧的车道中线的交点为顶点,两条车道中线各按其规定设计速度的停车视距长度为两边,所组成的三角形。
7 低影响开发设施 low impact development facility
维持开发前原有水文条件,控制径流污染,减少污染排放,实现开发区域可持续水循环的设施。主要有透水路面、植被浅沟、雨水利用生态植草沟、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雨水花园、地下蓄渗等。
8 客运枢纽 transit hub
在城市客运交通系统中,为多种交通方式或同一种公共交通方式多条线路的客流提供集散换乘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