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4.3.1 底框房屋中的抗震墙是底部的主要抗侧力构件,对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中底部抗震墙构造要求作出规定,加强底部抗震墙的综合抗震能力,是保证底框结构抗震性能的重要措施。
4.3.2 底部框架柱既是抗侧力构件又是竖向受力构件,是结构震害集中的部位,对底部框架柱的要求作出强制规定,保证底部框架柱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是结构设计的重点内容。
4.3.3 底部框架的托墙梁是极其重要的受力构件,根据框支墙梁结构抗震试验结果,对房屋中混凝土托梁截面尺寸、配筋等构造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
4.3.4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底部与上部各层的抗侧力结构体系不同,为使楼盖具有传递水平地震力的刚度,对过渡层楼盖厚度、洞口设置、配筋等构造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除应满足本规范第4.1.6条要求外,尚应满足本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