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结构体系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组合结构体系设计应考虑不同材料性能差异产生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正常作用效应外,尚应计算由于钢材、混凝土、木材以及复合材料不同的线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等引起的效应;
     2 应分析混凝土开裂以及收缩徐变等因素的影响;
     3 应考虑两种不同材料界面产生的滑移效应,并采取构造措施保证组合作用。

4.1.2 组合结构及构件设计时,应优先选用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符合工业化建造需求的结构、构件与节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