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筏形基础设计
6. 3. 1、6. 3. 2 本两条为平板式筏基设计必须满足的条件。平板式筏基的板厚通常由冲切控制,因此,平板式筏基设计时,板厚必须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平板式筏基内筒、柱边缘处以及筏板变厚度处剪力较大,应进行抗剪承载力验算。对设计计算结果,设计单位应有专人校审。
6. 3. 3、6. 3. 4 本两条为梁板式筏基底板和基础梁的设计计算要求。梁板式筏基底板设计应满足受弯、受剪、受冲切承载力要求;梁板式筏基基础梁和平板式筏基的顶面处与结构柱、剪力墙交界处承受较大的竖向力,设计时应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对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高层建筑,验算柱下基础梁、筏板局部受压承载力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对柱轴力的影响。对设计计算结果,设计单位应有专人校审。
6.3.5 筏形基础、桩筏基础应满足受弯、抗冲切和受剪承载力的要求,且为了保证其整体刚度、防渗能力和耐久性,本条对筏形基础、桩筏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基础构造作出了基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