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6.1 构筑物

 


  

说明

一、本章包括沉井、混凝土池类及其他混凝土构件,滤料铺设,变形缝,防水防腐,井、池渗漏试验等构筑物项目,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市政工程为主体的市政水处理构筑物,包括市政广场、枢纽中的水处理构筑物;以建筑工程为主体的建筑物和建筑小区中的构筑物可执行建筑定额相应定额。

二、构筑物及构筑物装饰分别执行本章及市政桥涵工程相关定额,构筑物装饰定额不足的,可参照建筑定额执行。水处理厂、站内的建筑物,可执行建筑定额相应定额。构筑物上有上部建筑的,构筑物与上部建筑的划分以构筑物池结构顶设计标高为界。

三、水处理构筑物中的刚性防水、柔性防水、变形缝、防水防腐等定额执行本章相应定额,不足项目执行建筑定额相应定额。

四、本章其他不足项目,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水泥土搅拌桩截水帷幕执行“D.2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2.泥浆运输执行“D.3桥涵工程”相应定额。

3.钢筋、铁件执行“D.8钢筋工程”相应定额。

4.混凝土楼梯、金属扶梯、栏杆执行建筑定额相应定额。

5.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执行相应安装定额。

五、构筑物混凝土未包括外加剂,设计要求使用外加剂时,可根据其种类和设计掺量另计。

六、构筑物混凝土项目按照泵送混凝土编制,未包括泵管安拆、使用费用,发生时执行“D.3桥涵工程”相应定额。实际采用非泵送混凝土施工时,混凝土场内运输费用另计。

七、各节有关说明。

1.沉井:

(1)沉井下沉区分人工、机械挖土,按下沉深度8m、12m以内陆上排水下沉施工方式编制,下沉期间的排水降水措施执行“D.10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采用不排水下沉等其他施工方法及下沉深度不同时,执行“D.4隧道工程”相应定额。

(2)沉井下沉项目已综合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不另计算。

(3)沉井洞口处理采用高压旋喷水泥桩和压密注浆加固的,执行“D.2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4)钢板桩洞口处理项目适用于本册的顶管工作井、接收井采用沉井方法施工顶进管涵穿越井壁洞口时的加固支护。钢板桩洞口处理项目已综合考虑土的类别和钢板桩型,钢板桩桩长按12m以内考虑,项目中已包含钢板桩打入和拔除的工作内容,不得再重复计算。

(5)深层搅拌水泥桩洞口处理项目适用于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给排水管、涵顶管工作井、接收井穿越井壁洞口加固支护。搅拌桩洞口处理已综合考虑了加固施工作业特点以及在地下市政管线中施工的降效等因素。

深层搅拌水泥桩洞口处理项目桩径不论大小,均按本项目执行。本项目的水泥掺量按13%取定设计水泥用量不同时,水泥用量可按实调整,水泥施工损耗率按2%计取,其他工料机不变。

(6)毛石混凝土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15%计算,如设计要求毛石比例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机不变。

(7)井底填心铺设土工布执行“D.2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8)沉井采用混凝土干封底、水下混凝土封底执行“D.4隧道工程”相应定额。

2.池类:

(1)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起承托作用的出挑结构。

(2)后浇带项目已综合钢丝网相应含量,不另计算。后浇带模板执行“D.6.3措施项目”中相应后浇带模板项目。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基。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定额。

(5)截面在200mm×200mm以内的混凝土柱、梁执行小型柱、梁定额。

(6)混凝土、砖砌圆形人孔井筒附属配套的钢筋混凝土井盖、井圈制作以及铸铁、复合材料等定型成品标准件井盖、井座安装定额,执行“D.5市政管网工程”相应定额;井筒壁内外防水抹面执行本册防水项目。

(7)现浇混凝土滤板项目中已包含ABS塑料一次性模板的使用量,不得另计。

(8)排水盲沟执行“D.2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9)异型填充混凝土项目适用于各类池槽底、壁板等构件由工艺设计要求所设置的特定断面形式填料层。

(10)砖砌项目按标准砖240mm×115mm×53mm规格编制,轻质砌块、多孔砖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按材质分类、换算。

(11)预制混凝土槽项目中已包含所需预埋的塑料集水短管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实际不同时,塑料集水短管含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人工费52.8元。

(12)预制混凝土滤板项目中已包含所需要预埋的ABS塑料滤头套箍的人工和材料含量,滤头套箍的数量可按实调整。

3.防水防腐。

构筑物防水防腐材料的种类、厚度、设计要求与项目取定不同时,材料允许换算。

(1)修平涂层均系按2mm考虑。若设计采用不同型号产品时,可以进行换算,配制损耗率1%;厚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换算。

(2)每遍漆干膜厚度均系按0.2mm考虑。实际防腐涂层与本项目取定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配制损耗率1%,其他不变。

4.变形缝断面尺寸取定如下表。


如实际设计的变形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换算

5.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500m3以内项目适用于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按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编制,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6.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项目按在设计室外地坪以上3.6m以内编制,如地上或地下水池高度超过3.6m者:

(1)采用卷扬机施工的,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人工消耗量详见表2。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消耗量见表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长度计算。

2.同一侧沉井井壁及隔墙结构设计采用变截面断面时,按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

3.沉井砂石料、混凝土填心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沉井下沉人工(机械)开挖按刃脚外壁所围面积乘以下沉深度以体积计算。

5.钢板洞口处理依据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贯入土深度及断面以质量计算。

6.搅拌桩洞口处理依据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明的加固深度以长度计算。

二、池类。

1.各类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平池底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与底板相连的扩大部分(腋角);池底带有斜坡的,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3.池壁结构设计采用变截面断面时,按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池壁高度以自池底板顶面算至池盖底面。池壁与池壁转角处设计图纸加设腋角的,其体积并入池壁计算。

4.无梁盖柱的柱高,以自池底顶面算至池盖底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5.现浇混凝土整体滤板,按板厚乘以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预埋滤头套箍所占体积,与整体滤板连接的梁、柱执行梁、柱相应定额。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腋角)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执行梁的相应定额。

8.砖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则计算。

(1)标准砖尺寸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9.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板厚乘以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预埋滤头套箍所占体积。

10.除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三、滤料铺设。

1.锰砂滤料以质量计算,其他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2.尼龙网板制作与安装以面积计算。

四、防水防腐工程。

1.各种防水层、防腐涂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五、变形缝。

各种材质的变形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井、池渗漏试验。

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按灌入井、池的水容量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