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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 路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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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预压地基,强夯地基,掺石灰,掺砂土,抛石挤淤,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振冲桩(填料),振动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水泥搅拌桩,高压水泥旋喷桩,石灰桩,石灰砂桩,地基注浆,基础换填,土工合成材料,排水沟、截水沟,盲沟,改换炉渣、片石,褥垫层,毛渣换填,碎砖换填,机械翻晒等定额。 二、堆载预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未包括堆载材料的运输,发生另计。 三、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设计厚度不同允许调整。 四、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的夯点数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五、掺石灰按含灰量6%考虑,含灰量不同时按含灰量每增加1%的项目调整,当含灰量增加时,生石灰含量增加,黄土含量减少。 六、掺砂石采用原土拌合方式,掺配砂混合料压实密度按1.9t/m3计算,掺配砾石混合料压实密度按2.1t/m3计算,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袋装砂井直径按7cm编制,当设计砂井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的用量,其他含量不作调整。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弱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材料消耗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八、振冲桩(填料)定额中未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计。 九、振动碎石桩的砂、石充盈系数为1.3,设计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设计要求夯扩桩夯出桩端扩大头时,费用另计。 十、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土方置换外运,费用另计。 十一、深层水泥搅拌桩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掺量小于或等于1%时为空搅,水泥掺量1%~7%为弱加固,人工及搅拌机械含量乘以系数0.5.水泥掺量大于7%为强加固,执行水泥搅拌桩相应定额。 十二、水泥搅拌桩中深层搅拌法的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搅拌桩定额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 十三、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搅拌桩的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质量(1800kg/m3)的13%和15%考虑,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质量(1800kg/m3)的13%考虑,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四、水泥搅拌桩土方置换外运,费用另计。 十五、高压旋喷桩单重管和双重管法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质量(1800kg/m3)的25%考虑,三重管法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质量(1800kg/m3)的30%考虑,设计水泥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泥浆外运,费用另计。 十六、石灰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生石灰掺量按加固土质量(1800kg/m3)的30%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十七、地基注浆加固以体积为单位的项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 十八、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800m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750mm。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水泥用量不同时,相关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二、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3m计算,对可液化地基,按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5m计算。 三、掺石灰、改换炉渣、改换片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掺砂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振冲桩(填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振动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九、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计算。 十、深层水泥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外加0.5m以体积计算。三轴搅拌桩采用套接一孔法时,每幅单元桩中间圆形搭接部分应扣除,且套接孔重复搅拌的单圆形截面应重复计算。 十一、钉型水泥土双向搅拌桩按单个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面积。 十二、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十三、石灰桩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十四、地基注浆钻孔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地基注浆工程量按加固土体以体积计算。 十五、褥垫层、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六、排(截)水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七、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八、机械翻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