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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3 通信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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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挖电杆、拉线、撑杆坑等的土质系按综合土、软石、坚石三类划分。其中综合土的构成为普通土20%、硬土50%、砂砾土30%。 二、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更换电杆及拉线按本册相关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 2.组立安装L杆,取H杆同等杆高人工乘以系数1.5;组立安装井字杆,取H杆同等杆人工乘以系数2。 3.高桩拉线中电杆至拉桩间正拉线的架设,执行相应安装吊线定额;立高桩执行相应立电杆定额。 4.敷设档距在100m及以上的吊线、光(电)缆时,其人工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 5.立电杆与撑杆、安装拉线部分为平原地区的定额,用于丘陵、水田、城区时按相应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3计取;用于山区时按相应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6计取。 三、安装拉线如采用横木地锚时,相应定额中不含地锚铁柄和水泥拉线盘两种材料,需另增加制作横木拉线地锚的相应定额。 四、拉线坑所在地表有水或严重渗水时,应由设计另计取排水等措施费用。 五、有关说明。 1.本章立普通品接杆高为15m以内,特种品接杆高为24m以内,工程中具体每节电杆的长度由设计确定。 2.本章如未特殊说明均为单杆定额,如用于H杆时按相应定额的2倍计取。 3.本章中架设吊线时若不采用吊线担固定,由设计根据实际情况酌减吊线担相关材料。 4.各种拉线的钢绞线定额按杆高9m以内、距高比按1:1取定,如杆高与距高比根据地形地貌有变化,可据实调整换算其用量,杆高相差1m单条钢绞线的调整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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