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附属辅助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砖、混凝土剔槽、打洞,补沟槽、堵洞眼,管沟挖填土等。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各章节工作内容已包含的项目除另有注明外,不得执行本章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剔砖槽、混凝土槽、补沟槽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 2.打透眼、剔洞、预下木砖等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3.堵洞眼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 4.管沟挖填土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