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杆组立,外线架设,杆上支持物拆换。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1.低压架空线拆换中,本册定额未包括甩弯、弧垂及各处的预留长度,使用时应参照外线工程说明,按不同情况分别增加预留长度。
  2.本册定额已考虑到高空作业的因素,使用时不得再进行调整。
  3.架空导线工程量以单根延长米计算,其导线的甩弯弧垂依照下列规定增加:
  (1)35mm2以内架空线,每档每根增加0.5m;
  (2)35mm2以上者架空线,每档每根增加1m;
  (3)终端杆每根增加0.5m;
  (4)分支线每根增加2m;
  (5)转角杆每根增加2.5m。
  4.水平拉线以12m档距考虑,如杆距每增加1m时,每股增加Φ4镀锌铁丝0.1kg。水平拉线人工定额已考虑到上中底把的组装全部过程,但不包括拉线杆的安装和挖拉线坑的人工定额。
  5.水泥底盘、卡盘以预制为准,现浇时人工材料均不再调整。
  6.遇对拉时,横担组装每线增加蝶式绝缘子1套、绑线2m,人工费不做调整。
  7.接头以二线为准,不同线径相接时以大线径为准,路灯下线接头除外。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电杆测位、定标桩、挖杆坑,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
  2.立电杆、打支撑杆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分段式电杆以“基”为计量单位计算。
  3.普通拉线制作与安装、铁丝及圆钢把制作、运电杆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4.各种横担组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5.弓形、水平、V形拉线制作与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6.钢绞线架设以“km”为计量单位计算。
  7.底盘安装、预制和现浇单双卡盘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8.低压进户线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
  9.高压进户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10.外线架设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外线接头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2.杆上支持物拆换以“个”为计量单位。杆上横担拆换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