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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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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庭院灯安装、楼宇亮化灯安装、路灯金属杆安装等项目。 二、各种灯具的安装均包括支架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 三、本章定额成型灯具包括二次现场进行组装,未包括组装时另加器件,如电容器、熔断器等,需用时应另套相应定额。 四、各种灯具安装定额是以出厂时达到安装条件,其饰件、配件等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为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五、灯具至接线盒的金属软管、管内穿线等,定额内均未包括,应另行计算。 六、庭院路灯未包括灯柱基础制作、安装。各种灯具的安装除注明者外均不包括灯具的防水、隔热装置。 七、各式灯具均包括组装、安装固定、擦洗灯罩、接焊包(压)头、上罩、测量绝缘电阻和上保护网套及试亮等。但不包括保护网套的本身价格,如使用时应按实计算。 八、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部件清洗、接焊包(压)头和试亮等全过程。 九、灯具整修工程中更换电线执行本册定额第八章“电缆、配管配线”相应项目。 十、本章中一般灯具的试运行,不包括全负荷运行所需费用。 十一、灯具安装已考虑高空作业因素,使用时不得再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灯具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