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塔杆工程


说明

一、本节定额包括:“混凝土杆组立”“铁塔组立”“钢管杆组立”“拉线制作及安装”“拉线棒防腐”“接地安装”。

二、相关说明:

(一)混凝土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杆身自重与横担、叉梁、脚钉(爬梯)、拉线抱箍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底、拉、卡盘的重量。

2.定额以杆型和组合重量的形式表示,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形式、杆高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3.钢环连接定额只包括钢环的连接与防腐处理。

(二)钢管杆组立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钢管杆身自重与横担、螺栓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

(三)铁塔组立:

1.铁塔组立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除铁塔本身所有的型钢、连板、螺栓、脚钉、爬梯等的总重量外,增加3%系数计算每基重量。

2.在线路工程中,由于杆、塔型式的不同,其施工方法各异,不能满足连续施工的条件,使部分杆(塔)发生跳跃施工,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执行定额时,如发生跳跃施工的情况,将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杆(塔)总量(不含高塔及接地量)乘以1.02系数。

(四)拉线制作及安装:

定额对不同材质和规格已做了综合考虑,它适用于单根拉线的制作与安装,若安装V型,Y型或双拼拉线时,应按2根计算。

(五)接地安装:

1.定额中不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和填方。

2.接地极长度按2.5m考虑,如长度超过2.5m时,定额乘以1.25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10kV以下电杆组立分杆高以“根”为计量单位。

二、10kV以下横担安装以区分不同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

三、10kV以下拉线制作安装分普遍拉线和水平及弓形拉线,以“根”为计量单位。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

四、35kV以下杆、塔组立,按不同规格和每基重量以“基”为计量单位。定额所列的每基重量是指整基杆(塔)组合杆件的重量,不包括基础,拉线盘、卡盘及套筒的重量。

五、35kV以下拉线制作安装按不同截面以“根”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