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电话线的敷设,机柜、机架、抗震底座等安装工程。

二、相关说明:

(一)双绞线缆布放定额按六类以下型号编制;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执行双绞线布放定额项目时,定额人工费乘以1.20系数。

(二)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定额人工费乘以1.80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敷设以“100m”为计量单位。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m;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m

二、跳线制作以“条”为计量单位,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架”为计量单位,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

三、模块式信息插座、跳块打接、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安装、光纤信息插座、光缆终端盒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双绞线缆测试、光纤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五、光纤连接以“芯”为计量单位;布放尾纤以“根”为计量单位。

六、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敷设同轴电缆以“100m”为计量单位;接头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光缆接续和成套电话组线箱、话机插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