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属储罐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拱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不锈钢罐、低温双层拱顶罐的预制安装及储罐附件制作安装、储罐水压试验及储罐胎具预制、安装、拆除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均按地上储罐编制,不适用于地下、半地下或洞内储罐施工。

三、每个定额项目除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含材料、半成品500m以内的场内运输)以及现场清理工作。

四、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储罐的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二)罐体外防雷接地。

(三)储罐无损探伤。

(四)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

(五)储罐基础工程。

(六)储罐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七)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

(八)储罐壁板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

(九)壁板热处理。

(十)阴极保护工程。

(十一)储罐标定费用。

(十二)罐本体以外各类系统的安装。

(十三)150t以上(不含150t)大型吊装机械使用费用、停滞费用和进退场费用。

五、相关说明:

(一)储罐预制安装定额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储罐考虑,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乘以1.25系数。

(二)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储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如只有一座储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水、机械均乘以1.3系数。水压试验用水的材料作为未计价材料费,结算时单价按实际价格计取。

(三)内浮顶储罐与拱顶储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定额子目,但内浮顶储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1.2系数。

(四)浮顶罐船舱胎具制作中15×10^4m3储罐按照10×10^4m3储罐的单座费用乘以1.38系数。

(五)储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单列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六)储罐附件如为自制,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费用。

(七)本章储罐施工方法已做了综合考虑,如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时,定额不得调整。

(八)低温双层拱顶罐适用于设计温为0~-45℃的低温储罐制作安装。

(九)储罐预制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损耗率(%)
平板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5
平板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毛边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型钢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5
钢管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3.5
卷板 卷筒钢板 按钢板卷材开卷平直定额执行

(十)储罐胎具不包括在罐主体预制安装定额内,按规定摊销量分别列项进入定额。胎具均能重复使用,因此每套胎具的预制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如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下表:

序号 胎具项目 适用储罐容(m3) 周转使用次数
1 立式储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100~150000 一个工地一套
2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100~20000 一个工地一套
3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100~100000 10
4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5 、内浮顶储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100~10000 10
6 拱顶、内浮顶储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7 浮顶储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3000~150000 10
8 浮顶储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3000~15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9 浮顶储罐外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50000~15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10 浮顶储罐船舱预制胎具制作 3000~150000 10

(十一)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卷材场外成品运输等辅助项目,均不在本章定额范围内。

(十二)本章定额不包括焊前预热。

(十三)储罐板幅调整说明:储罐底板中幅板、壁板现场排版图尺寸与规定的排版图尺寸有差异时,才允许进行板幅调整。

1.底板板幅调整见下表:

序号 罐容积(m3) 每块中幅板(m)
周长
1 5000 6.4 1.6 16
2 30000 12 1.8 27.6
3 50000×对接 12.5 2.2 29.4
4 100000×对接 14.78 2.98 35.52
5 150000×对接 13.78 2.78 33.12

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如周长减少,人、材、机增加,如周长增加,人、材、机减少。罐底边缘板板幅变化不予调整。

底板板幅调整计量单位为10t,工程量按整个罐底板的中幅板重量计算。

2.壁板板幅调整见下表:

序号 储罐容量(m3) 每块板长×宽(m) 每座罐节数 平均每节张数
1 5000 6.4×1.6 8 11
2 30000 11.8×1.8 9 13
3 50000 11.8×2.45 8 16
4 100000 12.57×2.45 9 20
5 150000 14.65×2.4 10 20

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节数、张数增加,人、材、机增加,节数、张数减少,人、材、机减少。

(十四)除已列出手段用料制作摊销项目以外的胎具、工卡具手段料已按摊销量分别计入底板、壁板、浮船预制安装定额中,不得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罐本体制作安装:

(一)区别不同构造形式和储罐容量,按设计排板图(如无设计排板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排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二)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浮顶)、包边角钢、加强圈、抗风圈以及罐体上垫板、补强板等总重量,5×10^4m3以上(含5×10^4m3)罐不包括加强圈、抗风圈。

(三)罐本体按构造部位的几何尺寸的实有面积展开计算,但不扣除罐体上所有开孔所占面积。

(四)低温双层拱顶罐本体制作安装,按设备本体总重量计算。不锈钢低温双层拱顶罐不区分碳钢与不锈钢重量。

(五)罐本体定额均不包括附件、加热器、胎具和压力试验等的工作内容,以上各项均另列项目计算。

(六)储罐上的梯子、平台、栏杆另执行其他定额。

二、附件安装:

区别不同附件种类、规格、型号,定额分别规定以“个”“套”“台”“t”“10m”等为计量单位。储罐搅拌器安装,按照整体到货考虑,散件到货组装,乘以1.5系数。

三、加热器制作安装:

(一)排管式加热器以“10个”为计量单位。

(二)盘管式加热器以“10m”为计量单位。

(三)加热器联接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

(四)加热器支座制作,按不同构造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四、储罐水压试验,区别不同的容量以“座”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已包括临时水管线敷设、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水源地至试压泵前水箱的临时管线铺设、拆除。

五、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一)胎具应根据储罐不同构造,不同施工方法和不同规格,分别以“座”“套”为计量单位。

(二)按定额规定储罐胎具摊销次数及材料摊销量,不允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