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石油化工安装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


石油化工安装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见附件2。

 

附件2          石油化工安装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计算方法 费率(%)
安装费 (一)+(二)+(三)+(四)  
(一) 直接费 1+2  
1 定额直接费 (1)+(2)+(3)  
(1) 人工费    
(2) 辅材费    
(3) 机具费    
2 其他直接费 A+B  
A (4)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 (1)×费率 1.29
(5) 临时设施费 3.9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一类地区 0.67
二类地区 0.65
三类地区 0.61
(7) 二次搬运费 0.52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0.29
(9) 夜间施工增加费 0.43
(10)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费 0.06
(11) 检验试验费 0.05
(12)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12
B (13) 大型施工机械使用费 特定条件下的费用,发生时按有关规定或项目实际情况计算。
(14) 预制加工厂房建设增加费
(1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16) 防冻防洪增加费
(17) 防火隔离措施费
(18) 其他安装工程特殊技术措施费
(二) 企业管理费 (1)×费率 26.79
(三) 利润 (1)×费率 7.58
(四) 安全生产费 [(一)+(二)+(三)]×费率 5.88
增值税 按有关规定计算。

附件3    

关于调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计算方法和费率的通知

集团工单建设〔2023〕12号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总部各部门: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安全实施,依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2022年11月21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现对《关于调整石油工程定额人工费等相关计费标准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8〕175号)、《浅海石油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国石化建〔2014〕650号)、《油气生产信息化建设安装工程定额》(中国石化建〔2017〕297号)、《胜利海上平台等设施弃置工程定额(第一批)》(石化股份油造价〔2021〕5号)、《关于调整<石油专业工程定额>安全生产费和科技进步发展费两项计费标准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5〕707号)、2018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中国石化建〔2018〕207号)、2019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国石化建〔2019〕348号)、2021版《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中国石化建〔2021〕268号)中安全生产费计算方法和费率进行调整。

一、石油及天然气工程

1.油气田建设安装工程、油气生产信息化建设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站场安装工程、浅海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胜利海上平台等设施弃置工程安全生产费费率调整为2%,长距离输送管道线路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费费率调整为3.33%,滩海陆岸工程安全生产费费率维持1.5%不作调整,取费基数为直接费、间接费与利润之和,其中长距离输送管道线路安装工程的取费基数不含构成管道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费用。

2.物探、钻井、测井、录井及井下作业工程安全生产费列入健康安全环保(HSE)费,费率维持3%不作调整,其中安全生产费费率为2.5%,取费基数为工程直接费与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之和。

二、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天然气净化、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等工程安全生产费按调整后的费率计算: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费=安装费(不含主材费)×5.88%;检修工程安全生产费=施工费(不含主材费)×5.88%;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费×2%。

三、建设项目如采用地方和其他行业计价依据时,安全生产费按相关规定计算。

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十九条。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全生产费计算方法同时废止。2022年11月21日(不含)之前签订合同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批复概算有结余,可参照执行。2022年11月21日(含)之后签订合同的项目,按本通知执行,费用增加部分动用项目预备费或概算结余。

工程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