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电源装置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蓄电池防震支架、蓄电池、硅整流柜、可控硅屏、直流电源主机柜、不间断电源装置(UPS)主机柜、应急电源装置(EPS)主机柜、馈电柜、蓄电池柜、旁路柜、隔离变压器柜、高频开关电源装置、路灯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控制器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蓄电池电极连接用电极连接条制作。

2.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的路灯灯杆。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蓄电池防震支架、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塑料垫、橡胶绝缘垫,均按随设备供货考虑。

2.碱性蓄电池按单体成品、电解液已注入考虑,补充用电解液按随设备供货考虑。

3.固定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按电解液已注入考虑,补充用电解液按随设备供货考虑。

4.不间断电源装置(UPS)和应急电源装置安装(EPS)定额按照电源装置主机柜、蓄电池柜、馈电柜、旁路柜、隔离变压器柜编制。

5.蓄电池柜安装不包括蓄电池安装,蓄电池安装按照蓄电池规格型号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6.蓄电池巡检仪的安装执行电压1kV以下保护测控装置安装定额项目。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蓄电池防震支架安装按单排、双排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碱性蓄电池和固定密闭式铅酸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单体蓄电池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3.免维护蓄电池安装按单个蓄电池电压和蓄电池组容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4.硅整流柜安装按额定输出直流电流(A)、可控硅柜安装按额定容量(kVA)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直流电源主机柜、不间断电源装置(UPS)主机柜、应急电源装置安装(EPS)主机柜、馈电柜、蓄电池柜、隔离变压器柜、旁路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高频开关电源安装,按额定电流(A)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太阳能路灯柱上太阳能电池板安装,根据路灯柱高度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8.太阳能控制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