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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通信系统 |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通信系统工程中的语音交换设备、网络电话设备、有线接入网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电涌保护器安装和调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网络电话设备包括组网设备、用户端设备(以太网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等)。项目名称中的高、中、低端设备的含义应参照当时主流设备的综合性能指标及所处网络位置进行划分。 2.有源光网络接入方式包括SDH和分组传送设备的各种组网类型,上述分项工程定额统一以设备的外接端口为计量单位,一收一发为一个“端口”。 3.设备安装所需附件和材料按厂商配套提供考虑,非成套提供的,材料规格及消耗量按实计列。 4.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执行语音交换设备安装调试定额项目。 5.子机框及公共单元盘安装仅适用于插板式设备,集成式设备不计列此项目。 6.网管系统安装、配合调测包括NMS、EM、LTC设备的安装,网管线、数据线、电源线的布放,不包括与外部通道相连的通信电缆。 7.线路段光端对测仅测各接入点线路口,复用设备系统通道调测仅测各速率支路口。 8.保护倒换测试在一个环内只能计列一次。 9.扩容工程是指将扩增的网元纳入已有的网管系统所需要的信息处理。 10.无线控制器安装和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工厂信息网络系统相应定额项目。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语音交换设备、集线器(SLC)、话机保安器、电话单机、告警设备、话务台、维护终端、光模块、基站设备安装和调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扩装交换设备电路板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2.语音交换系统按调测用户线、用户集线器,以“100线”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调测中继线电(光)口、中继线、以太网口,以“端口”为计量单位计算;调测告警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网络电话设备按安装和调测对象不同,分别以“台”、“块”、“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有线接入网设备按安装和调测对象不同,分别以“架”、“端口”、“套”、“块”、“10线”为计量单位计算。 5.线路段光端对测,以“方向·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6.保护倒换测试,以“环·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7.直放站设备安装调测,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 8.天线、馈线安装调测,以“副”“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9.无线通讯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10.电涌保护器安装调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