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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管路敷设、伴热及脱脂 |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仪表工程中的碳钢管、不锈钢管、铝管、铜管、聚乙烯管和管缆敷设,管路伴热,脱脂,金属挠性管、穿线盒和电缆密封接头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支架制作安装。 2.脱脂液分析。 3.截止阀、疏水器、过滤器安装。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有色金属管路焊接为银焊时,执行铜管敷设项目,焊材单价按实换算。 2.钢管敷设卡套连接定额项目适用于碳钢、不锈钢材质管路卡套连接式安装项目。 3.合金钢管敷设执行碳钢管敷设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5。 4.集肤伴热管材、伴热电缆、接线盒、钢带等材料按厂家配套提供考虑,按双侧伴热编制。 5.金属挠性管按成品考虑,现场制作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45,定额辅材费乘以系数1.10,挠性管和接头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 6.仪表设备、管路脱脂适用于必须禁油或设计要求脱脂的项目。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路敷设按延长米,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集肤伴热按一侧电缆长度计算,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电伴热回路调试按开关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4.金属穿线盒安装按普通型和防爆型,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金属挠性管安装按规格,以“10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