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仪表附件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仪表阀门安装、仪表立柱制作安装,辅助容器、附件制作安装及取源部件制作安装。

二、使用定额有关规定

1.仪表阀门安装项目适用于公称直径DN50以下的阀门安装,DN50以上的阀门安装执行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压力表冷凝圈及U形缓冲弯制作执行压力表圈制作定额项目。

3.混凝土基础规格按400×400毫米取定,体积为0.112立方米/个,实际体积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实际体积与定额取定体积比例进行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仪表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2.冲孔板(槽)安装按成品件考虑,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仪表立柱制作安装,以“10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4.辅助容器、气源分配器、水封、排污漏斗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温度计套管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排污漏斗与防雨罩制作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防雨罩计算工程量时不区分大小,主材费按实计算。

6.压力表弯(圈)、均压环制作安装按不同形式,以“10个(套)”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