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安全监测装置、信号报警装置、数据采集装置安装调试,监控装置和远动装置调试。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计算机系统机柜、台柜、外部设备安装。

2.支架制作安装。

3.漏油检测装置排空管、溢流管、流入管、沟槽开挖、水泥盖板制作安装。

4.远动装置控制系统现场仪表设备安装调试。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调试按单点考虑,每增加一个检测点(回路),定额基价增加系数0.80。

2.粉尘布袋检漏仪包括外部设备、控制单元、传感器装置。

3.固定点火装置包括电源、激磁、连接导线和火花塞。

4.自动点火装置安装调试包括现场点火装置(高压发生器、点火电极)安装、顺序逻辑控制和报警系统调试。

5.火焰检测装置包括探头、检出器和灭火保护电路。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1.可燃气体传感变送器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火焰检测装置、固定点火装置、自动点火装置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信号报警装置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远动装置调试根据功能,按输入点和输出点的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控制端、操作站整套调试。